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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乡村振兴土地托管一期项目-2023年天长市汊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七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天长市乡村振兴土地托管一期项目-2023年天长市汊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七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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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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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乡村振兴土地托管一期项目-2023年天长市汊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七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天长市乡村振兴土地托管一期项目-2023年天长市汊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七标段)

项目编号

cztcgc202308-016

招标人及代建管理单位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天长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人民政府

地址

天长市广陵东路金融大楼东楼20楼、东11楼、天长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柏正国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天长市上城风景4期上城双玺一号楼2单元3楼

联系人及电话

朱德斌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9月14日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价(元)

叁仟柒佰陆拾柒万捌仟零叁拾肆元柒角壹分(******.71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甘良龙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工期(日历天)

不高于18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项目名称:濉溪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标段

合同金额:4654.061573万元

项目经理:甘良龙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价(元)

叁仟柒佰陆拾柒万肆仟伍佰柒拾捌元伍角叁分        ******.53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刘伟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5820

工期(日历天)

不高于18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定远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2标段)

合同金额:2476.556971万元

项目经理:刘伟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牵头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协办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价(元)

叁仟柒佰陆拾柒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捌角伍分

******.85)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史杏美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7081

工期(日历天)

不高于18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凤阳县乡村振兴一期项目-2022年凤阳县小溪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2038.8005万元

项目经理:史杏美

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1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招标代理费

54800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1210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上城风景4期上城双玺一号楼2单元3楼,联系人:朱德斌,联系电话:055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公管部门)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fwzn/011001/******1/******1003/******/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fwzn/011001/******1/******1003/******/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管理局,地址:******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