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芦山县白铜尖子铜镍矿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针对芦山县白铜尖子铜镍矿遗留洗选厂、尾渣厂等进行修复治理,主要包括:废弃构筑物拆除清理、防渗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供应商需完成水土污染监测与复垦效果监测,对植被进行管护,监测管护时间为3年,更正为“主要建设内容针对芦山县白铜尖子铜镍矿遗留洗选厂、尾渣厂等进行修复治理,主要包括:废弃构筑物拆除清理、防渗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供应商需完成对植被的管护,管护时间为3年”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中“投标保证金须在2024年8月25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日历天)17时00分前到账”更正为:“投标保证金须在2024年9月5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日历天)17时00分前到账”。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8月26日09时30分更正为:2024年9月6日09时30分。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2024年8月15日17时00分前”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2024年8月26日17时00分前”。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2024年8 月10日17时00分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2024年8月21日17时00分前”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0日 |
递交时间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