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对辽宁省分行对公客户协理支撑业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XM******03000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辽宁省分行对公客户协理支撑业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GXM******030006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分行对公客户协理支撑业务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辽宁省分行对公客户协理支撑业务采购项目采购。
3.资金来源:自筹。
4.最高限价:含税金额人民币420,000.00元。
5.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三年(含首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对本条具有决定权,如遇政策变更或出现其它无法续签事由时,招标人有权不进行续签,此项不作为必须续签的承诺和依据。
6.服务地点:抚顺分行、盘锦分行、浑南支行。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整。
9.中标人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查询截图)。
************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
四、报名文件的领取
本次项目投标人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邮箱领取
******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本项目同时接收电子邮件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电子邮件领取文件的,******,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后,电话通知代理机构024-******-302)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余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社保缴纳证明及各承诺函等)。
******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方式开标。未进行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如无法采用现场开标方式开标,招标代理公司将通知投标人,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腾讯会议观看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发布。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执行,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八、质疑与投诉
1.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报名期内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即开标会议开始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内************有限公司,姜廷,024-******-302。
2.投标人应在规定异议提出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招标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
******委员会投诉,(需采用纸质方式,经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邮寄或送达)。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4-******。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1号
项目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24-******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项目联系人:姜廷、司马维祖
联系电话:024-******-302
邮箱地址:******
标书款账户:
******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1249 0595 4110 401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