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沃液压厂房增加隔断及加建实验中心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就广沃液压厂房增加隔断及加建实验中心工程(jsyrgc******号)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潜在供应商可至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yrgc******号
2.项目名称:广沃液压厂房增加隔断及加建实验中心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合同履行期限:90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用户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zcfg/mof/201310/t******_******.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均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的社保证明,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09
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获取文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8日14:00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4:3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开标室(观潮路1030号)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14:30
开标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开标室(观潮路103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5.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
联系人:丁玎
联系电话:0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北
联系人:臧雪莲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臧雪莲
联系方式:******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9-05 访问量:65 |
潜在供应商可至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yrgc******号
2.项目名称:广沃液压厂房增加隔断及加建实验中心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合同履行期限:90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用户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zcfg/mof/201310/t******_******.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均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的社保证明,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09
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获取文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8日14:00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4:3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开标室(观潮路1030号)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14:30
开标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开标室(观潮路103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5.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
联系人:丁玎
联系电话:0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北
联系人:臧雪莲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臧雪莲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