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就海沃路3号厂房改造提升工程(jszc-321002-zzyz-c2024-000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海沃路3号厂房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002-zzyz-c2024-0001
2.项目名称:海沃路3号厂房改造提升工程
3.预算金额:230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29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原件扫描上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的社保证明,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扫描上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3.方式:在 “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8.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1.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112号
联系人:严主任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史可法路38号17幢101室
联系人:尹逸飞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逸飞
联系方式:******
附件 (4).zip
项目概况
海沃路3号厂房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002-zzyz-c2024-0001
2.项目名称:海沃路3号厂房改造提升工程
3.预算金额:230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29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原件扫描上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的社保证明,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扫描上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3.方式:在 “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8.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1.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112号
联系人:严主任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史可法路38号17幢101室
联系人:尹逸飞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逸飞
联系方式:******
附件 (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