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莲都区雅溪镇农田灾毁修复工程
施工投标邀请函
招标序号:LDXE[2024]047号
一、******人民政府的建设项目2024年莲都区雅溪镇农田灾毁修复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莲农发〔2024〕168号,现已具备发包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办公室关于市本级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小额项目简易发包的指导意见》(丽公管办〔2020〕1号)文件精神采用“两随机抽取法” 邀请招标 方式发包。
二、******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位于莲都区雅溪镇。
(2)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莲都区雅溪镇,工程涉及周村、莲房村、雅里村、里东村、上陈村、金竹村、库川村、西溪村及泄下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毁修复工程。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6)工程招标控制价:******.00元 (7)下浮率范围:6.0%-10.9%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响应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响应人单位并在响应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 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与项目负责人相互兼任)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响应人单位)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 响应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或聘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5.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6.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7. 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 9 月 19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ldweb/)莲都版块发布。
2. 报名手续及报名截止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加盖公章)及
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9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上午
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联系人:潘明慧,联系电话:0578-******,地址:
莲都区好溪路瓯江文苑商业街002号商铺。
六、工程款结算办法
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按照经审定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中的综合单价计算,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结算总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具体详见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七、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响应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八、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24 日上午09时 30分;
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莲都区丽人木业大楼4楼(莲都区人民路649号))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
联系人:林群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莲都区好溪路瓯江文苑商业街002号商铺
联系人:潘明慧
联系电话:0578-******/******
行政监督部门:******农村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19号
联系人:陈正浩
联系电话:******
本邀请函发布时间:2024年9月19日